广州餐饮企业装排烟管须周边10米居民同意
广州餐饮企业原则上将被禁止安装外置排烟管道,即使不得不安装,事先也必须征得烟管周边10米范围内所有用户的同意。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了《广州市饮食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业务指引》,对饮食项目的环评程序与要求做了进一步规范,根据该指引,凡是具有6个灶头以上的餐饮项目,都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环评。
环保局可要求餐饮店派发调查问卷
这份指引所规范的饮食服务项目,既包括了传统的餐饮企业、小饮食店,也包括了提供饮食服务的娱乐场所。指引要求这些服务项目的选址应当符合城乡规划、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环境相协调。按照项目的规模和污染程度,今后广州的饮食项目将分为两类进行环评管理,其中六个灶头以上的项目,以及涉及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功能的区域,或者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余项目则可以由企业自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指引要求,对有可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饮食服务项目,环境保护部门应当要求饮食服务企业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采取派发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周边居民意见,确保公众知情。对于已经建成但没有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的饮食服务项目,环保部门应该按规定进行查处。
垃圾要分类 经营时间要合理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指引要求项目使用天然气、电、液化石油气或其他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木材、煤油、柴油、重油等污染大气环境的燃料。厨房的炉灶、蒸箱、烤炉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要分别设置。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指引还提出,为保证城市景观和建筑外立面的完整,项目厨房烟道应采用内置式,原则上不得加设外置烟管。确实需要另设外置烟管排放油烟气的,除了应先征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外,还要同时满足多个条件,包括烟气排放口与周围住宅的最小距离不小于10米,烟管高度要高出本建筑物与四周10米范围内建筑物1.5米;烟管的加设要取得排烟管附着墙体的建筑物业主和烟管攀架途经单元的用户同意,并征得烟管10米范围内所有用户的同意。
在降噪方面,指引要求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靠近居民住宅的一侧必要时应作全封闭处理。与居民住宅较近的餐饮企业,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避免影响居民作息。
此外,指引还要求饮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食用油脂、厨余垃圾尽可能进行资源化利用;隔油池废油脂等严控废物,要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